
公告日期:2025-04-25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灵鸽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做出《关于同意无锡灵鸽
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99 号),同意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或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5.60 元/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1,500.00 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 84,000,000.00 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4,826,886.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73,113.2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606 号)。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
择权已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收到超额配
售选择权新增发行 2,250,000.00 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600,00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12,599,787.74 元。截至 2024 年 1 月 18 日,上述募集
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0030 号)。
由此公司发行总股数系17,250,000股,发行后的总股本增至104,785,645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6.46% 。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9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4,827,099.0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81,772,900.95 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使用35,126,296.00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0.00 元,本年度使用 35,126,296.00 元。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30,058.03 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金额为 207,916.67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5,984,579.65 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1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46,984,579.6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于 2024 年 1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分级审批手续,对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 12 月 4 日,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募投项目的实施
主体无锡灵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能源”)。按照募集资金的用途,拟向灵鸽能源增资 7,000.00 万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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