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5-089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会审议)》之子议案 3.0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以及《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依照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需严格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确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
悉本公司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及责任感,同时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被提名为总经理候选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满的;
(七)被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采取认定其不
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经理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 3 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 3 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第六条 本细则第五条关于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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