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833266 证券简称:生物谷 公告编号:2025-024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原则与目标
(一)内部控制评价目标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与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2、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有序运行。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4、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内部控制评价原则
1、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内部控制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该制度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3、内部控制制度应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4、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遵循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原则,尽量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北京生物谷预防医学研究有限公司、上海灯盏升脉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红河灯盏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本部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二)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治理结构、发展战略、机构设置、权责分配、不相容岗位是否分离、人力资源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筹集和使用、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项目运营及成本控制、资产运行和管理、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研发、对子公司的管控、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说明如
下:
(一)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有利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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