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2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概况
为确保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确保各方作为公司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实际控制人林美云与股东林卫良于2026年2月12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对一致行动方式等内容作出具体约定。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林美云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3,658,9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2.61%;通过担任黄冈市择明新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公司 1,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7%;林卫良系林美云的弟弟,持有公司 3,54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48%;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实际控制人林美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57.56%的表决权。
二、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1)林美云
(2)林卫良
一致行动的特别约定
本协议任何一方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的,应受制于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等股东间的一致约定。
本协议双方承诺,若双方在公司经营管理及其他重大事项上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时,应当依据林美云女士的意见作出双方的一致行动决定,双方应当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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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按照该决定执行。
本协议双方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委托、信托等任何方式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交由笫三方行使。
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各方按照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之前持续有效。在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十六个月之后,除届时相关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所规则等要求本协议双方需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外,本协议终止,双方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公司控制结构,提高决策效率,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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