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0
公告编号:2025-166
证券代码:833243 证券简称:龙辰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公告编号:2025-166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竞争力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同行业、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二)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与公司年度效益、各董高成员分管工作考核目标完成相结合的原则;
(四)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六)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以其所任具体岗位确定薪酬,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的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按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及津贴。
(二)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发放;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和管理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
公告编号:2025-166
公司执行的工资发放相关制度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半年度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将下列税费从基本年薪、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三)其他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税务或费用。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年薪并按前述规定予以发放。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降薪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