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3239 证券简称:晨科农牧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提交至 2025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湖北晨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成立,在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11005971767539。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Hubei Chenke Agriculture And Animal Husbandry Group
Co.,Ltd.
公司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高新区南湖工业园南湖三路 30 号(涉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以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最终结果为准)
邮政编码:438021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8,439,991 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即总经理,以下统称总裁)、副总裁(即副总经理,以下统称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完善公司制度,创世界级百年企业,推动农牧业向工厂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使全体股东获得长久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预制菜加工,食品添加剂生产,预制菜销售,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家禽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蔬菜种植,水果种植,谷物种植,豆类种植,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副产品销售,畜禽收购,畜牧渔业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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