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18
公告编号:2021-015
证券代码:833238 证券简称:森维园林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胡
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胡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胡刚,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森维园林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
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森维园林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胡刚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编号:2021-015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森维园林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
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森维园林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胡刚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森维园林、胡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劵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同时指
定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9 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同时指
定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该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显著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
公告编号:2021-015
相关证券法律、学规的学习,规范公司治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胡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1]96 号)
广东森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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