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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7:32:11 股吧网页版
百事达: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833204 证券简称:百事达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并由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认购设立公司时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4149693C。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百事达卓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东坑长丰工业区 1号(办公场所),邮政编码:518106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754,252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专注热塑性弹性体产业链,和客户一起双赢发展,和员工一起分享发展,最终创新科技服务大众,成为热塑性弹性环保新材料及其应用领域领先的企业。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农作物秸秆处理及加工利用服务;制浆和造纸专用设备研发及销售;FRP 复合材料、油罐衬里改造技术、油罐清洗生物技术、油气抑制药剂及技术、油田及炼厂化学助剂,含油污泥及污水环保无害化处理药剂及技术、生物化工产品、环保技术、生物技术、生物阻燃灭火剂、油品储运工程技术、医疗高分子材料、自动化智能机器人、塑胶原料、塑胶制品、电子产品、机械、五金材料、勘探仪器仪表、电线电缆、电子传感器、物探设备及配件的研发、销售、修理更新及租赁等综合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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