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7
证券代码:833183 证券简称:超凡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6 年发 2025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别 主要交易内容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 买 原 材 法律诉讼服务 3,000,000.00 2,549,425.15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销售产品、 咨询服务 3,000,000.00 3,010,560.45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与北京超成律师事务
所、北京超凡志成知识
其他 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 4,000,000.00 3,601,870.44
合伙) 之间与业务相关
的往来
合计 - 10,000,000.00 9,161,856.04 -
公告编号:2026-007
(二) 基本情况
1、交易情况
公司与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的关联交易存在如下三类情况:
1)知识产权法律诉讼业务作为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后端衍生业务,实操中部分客户存在法律诉讼+非法律诉讼业务的综合服务需求,且客户在招投标或供应商管理维度存在单一供应商入库的限制条件,对公司承接单一客户法律诉讼+非诉讼业务的框架协议的,公司将承接的法律诉讼业务,统一委托由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提供;2)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承接了少量知识产权咨询业务和内外专利代理业务,内外业务需要委托国外供应商办理并向其支付服务费,此两类业务鉴于公司的专业性及和国外供应商的长期稳固合作,统一委托公司集团内企业处理。3)以前年度合作业务涉及的部分客户合同尚未履行完毕,2026 年度,公司尚存在部分客户为便于供应商管理以及付款审批等,由客户与其指定的公司或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一方进行业务结算,使得公司和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代对方收取业务款等情况,形成公司和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与业务相关的往来。
2024 年 5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比比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超凡志成知识
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解除相关协议并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由于公司与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以前年度开展专利业务涉及的部分客户合同尚未履行完毕,2026 年度,尚存在部分客户为便于供应商管理以及付款审批等,由客户与其指定的公司或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一方进行存量业务结算,使得公司和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之间存在代对方收取业务款等情况,形成公司和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与业务相关的往来。
2、关联方情况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北京超成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1110000306346637Q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负责人 刘莉莎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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