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3 19:11:29 股吧网页版
国航远洋:总裁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3


证券代码:833171 证券简称: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5-097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10:修订《总裁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有效履行职责、防范风险,保证公司经营及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公司法》、《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
裁,总裁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第三条 总裁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年度
利润指标,并向公司董事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 总裁职责: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副总裁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公司副总裁的人选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
者解聘。副总裁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管理公司的经营,董事可受聘兼任副总裁。副总裁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

副总裁的主要职权:

(一)受总裁的委托分管部门的工作,对总裁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

(二)及时了解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管理和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协助总裁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报董事会批准,指定 1 名副总裁代理行使总裁职责。

第四章 财务总监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拟定公司
的目标资本结构、战略规划,组织领导公司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规划公司资金筹措方案,完善公司会计制度和管理,参与公司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董事可受聘兼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经总裁提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分别审议后,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七条 财务总监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的年度财务决算和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二)负责组织编制和执行公司的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审计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使用资金;

(三)负责组织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负责组织监督执行公司的税务计划和管理;

(五)负责对重大财务收支的审批或转报总裁审批;

(六)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经济协议、内部经济责任制的研究、审查和签订;

(七)负责对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负责向公司提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人选;

(八)负责组织对公司资产的管理及参与拟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包括独资、合资、合伙、入股)的计划运作;

(九)负责组织对外投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

(十)协助董事会拟定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和方案,配合落实公司有价证券的发行与管理。

第五章 总裁办公会议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