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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1 17:02:12 股吧网页版
微成科技: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3168 证券简称:微成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微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厦门微成新能源科技股份 第二条 厦门微成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件的规定,由厦门微成新能源科技股份 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厦门市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不高于经审计 营业执照。
的账面净资产值且不高于经评估的净资
产值折股。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5 万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295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货币出资额为 股,全部为普通股。其中货币出资额为
129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发起人 129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认购 1000 万股,占总股份数的 77.22%;
新股东认购 295 万股,占公司发行股份
总数的 22.78%。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情形
的除外。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需经中国证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四)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股份; 家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家有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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