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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8:12:36 股吧网页版
世创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3136 证券简称:世创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世创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全体董事均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世创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世创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世创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
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三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并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公司应当制备公司关联
人的名单,并及时予以更新,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者关联人签署协议或者做出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 12 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第八条 仅与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人:

(一)与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四)仅因一般职员兼职或因一般职员的家属而产生连带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第九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担保;

(四)提供财务资助;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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