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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9 16:17:04 股吧网页版
华通科技: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公告编号:2025-042

证券代码:833105 证券简称:华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制订<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部董事充
分履行职权,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依法受聘担任公司董事的董
事(以下简称“外部董事”)。

公告编号:2025-042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外部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第四条 津贴标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外部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具体
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予以披露。

外部董事津贴由公司按月发放,并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 外部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津贴按其实
际任职时间予以发放。

第六条 外部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予发放津
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除本制度规定的津贴外,外部董事不得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本制度规定额外的、未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董事会,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修改和废止亦同。

河北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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