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6
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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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辅导人员
根据辅导工作安排,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小组由李彦芝、王辉、俞皓南、陈启强、晏露兵、杨浩宇和祝晨组成并负责本期辅导的各项工作,本期辅导期间未更换辅导人员。辅导小组成员均为中信建投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均取得了证券从业资格证书。辅导小组成员均没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公司的辅导工作。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证券服务机构还有: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17 日至本报告签署日。在本
辅导阶段,中信建投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掌握辅导对象存在的相关问题,对于尽职调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与律师、会计师等证券服务机构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讨论,并向辅导对象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辅导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规范。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全面尽职调查
辅导小组持续推进全面尽职调查工作,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历史沿革、股东情况、业务及研发进展情况、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会计、未来发展战略等方面,形成主要问题控制表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整改。
(2)督促整改
中信建投证券及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从各自专业的角度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形成专业的咨询意见,会同辅导对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目标并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辅导小组持续通过现场指导、电话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并定期回顾整改情况,对于尚未完全整改完成或在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开展专题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3)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
中信建投证券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和辅导对象定期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了解辅导对象规范和整改的进展情况,或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研讨会,积极商讨辅导对象尚未完全整改的主要问题。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阶段,律师、会计师对辅导对象独立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参与中介机构协调会和各项专题研讨会持续督促辅导对象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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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财务内控问题
辅导小组及会计师通过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财务内控流程有所缺漏,相关单据凭证未收集齐全。经过辅导小组的持续督导,辅导对象逐渐建立起采购、销售相关的财务内控流程,有意识的归集相关财务凭证,内控水平有所提升。
2、法律内控问题
辅导小组及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发现,辅导对象已初步建立起法律相关内控制度,但尚不完善。辅导小组及律师积极协助辅导对象落实相关内控制度,辅导对象内控制度和法律水平在辅导期内有了一定的进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辅导阶段,辅导对象已逐步完善了公司各项制度,辅导小组将继续督促辅导对象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辅导对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目前辅导对象尚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辅导小组将积极督促辅导对象引入外部独立董事,建立符合上市相关规范要求的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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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阶段,中信建投证券将继续委派李彦芝、王辉、俞皓南、陈启强、晏露兵、杨浩宇和祝晨作为辅导小组成员。本辅导小组将继续关注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并督促辅导对象进行规范和整改。在此基础上,辅导小组将围绕关键法律和财务问题组织辅导对象集中学习,使辅导对象系统掌握《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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