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52
证券代码:833098 证券简称:新龙生物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补发)(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8,560,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6.43%。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8,56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起至 2028 年 11 月 13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实控人持有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因股权回购纠纷等事项被冻结,其中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8560000 被依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6.43%,冻结日期 2025 年 11 月-2028 年 11 月,其中案件(2025)赣 09 执恢 35
号存在重大纠纷正在处理中。
2025 年 11 月 10 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出《通知》,主要内容为:关于申请执行人菏泽鸿泰企业管理合伙企(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胡秀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赣 09 执 75 号】及申请执行人王小红与被执行人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胡秀筠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赣 09 执恢 35 号】,本院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北京分公司分别冻结了被执行人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4500000 股、24060000 股,共计28560000 股。因被执行人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全
公告编号:2025-052
部付款义务,本院将委托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将上述股票以市价卖出。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回购纠纷等事项导致的股权冻结,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胡秀筠女士正在积极协调,将尽快解决上述股份公示冻结事宜,如有后续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江西园和投资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28,560,000、26.4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28,560,000、26.43%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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