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3098 证券简称:新龙生物 主办券商:国海证
券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秀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776,6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9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0,856,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卢森因个人原因缺席;
公告编号:2025-008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肖绍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64,776,63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娜、寇洪涛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卢森 董事 离职 2025 年 4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公告编号:2025-008
16 日 时股东大会
肖 绍 董事 任职 2025 年 4 月 2025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城 16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江西新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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