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02111号
关于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02111 号
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中山迪玛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玛科
技)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4 年度的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
202218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迪玛科技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近三年比较稳定、回报率较合理,因此选取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基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为 360.39 万元,按 6%的比例计算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21.62 万元。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八、5所述,报告期内迪玛科技净拆出借款至关联方中山市伊菲特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1,971.71万元, 并由其转支付泉州三金模具有限公司借款 800.00万元;对关联方泉州三金模具有限公司本期净拆出借款 800万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资金拆借款均已全部归还。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
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