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1
杭州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发起设立;在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574159077M。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7月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杭州九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HANGZHOU JIUXIN ENERGY.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经济开发区白杨街道 6 号大街 452
号 2 幢 D2301 号,310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创新推动企业发展,以生物科技改造传统企业。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生物酶法变性玉米淀粉,生物酶法变性木薯淀粉,生物淀粉酶、非标淀粉生产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农业、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军民融合领域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产品生产与销售;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 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货运经营、食品流通;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投资咨询,旅游健康咨询,物业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营销(形象)策划,网络科技,产品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品牌营销;销售及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纸、纸浆、纸箱及纸制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办公用品、家具、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国内贸易,及提供以上产品的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股份数额(股) 持股比 出资方式
例(%)
1 湖南麒盟实 2,727,500 45.46 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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