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证券代码:833044 证券简称:硅谷天堂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经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需进一步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
式的方案;
(七)审议由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事项以外的担保事项;
(八)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九)审议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
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
(十)审议对同一主体/项目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投资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但低于 30%的对外投资事宜;
(十一)审议对单笔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10%但低于 40%的融资事宜;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风险管理机构负责人;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对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作出决议;
(十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三章 董事会的组织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第六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管理以及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是指年度会议;临时会议是指除定期会议以外的会议,可多次召开。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书面提案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收到提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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