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公告编号:2026-009
证券代码:833042 证券简称:海控能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
本议案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
三、《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公司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对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发挥薪酬的激励与约束功能,使公司董事的贡献与薪酬挂钩,提升公司
公告编号:2026-009
的经营管理效益。
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2026 年公司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海南省电力市场零售合同,由公司代理其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交易平台参与向发电企业购买电量。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
五、《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认为:为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现拟对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公司拟将原计划用于公司补充流动性资金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收购海南松涛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议案内容,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卢卫东
2026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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