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关于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八期)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海控能源”、“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协议书》(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长江保荐派遣正式员工吴娟、孔令瑞、马瑞、钟龑、朱洪瑶五人组成辅导小组,具体负责海控能源辅导的各项工作,本期张潇菡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本工作小组的辅导人员。上述辅导人员均系长江保荐正式员工,具备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长江保荐作为海控能源的辅导机构,已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申请文件,并
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
局出具确认辅导备案日期的通知。根据海控能源与长江保荐签署的《辅导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辅导工作自辅导备案后持续开展。
辅导工作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与答疑、专题讨论会、案例分析等,具体如下:
(1)组织自学
为了使辅导工作能贯彻到公司接受辅导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同时又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安排,长江保荐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发放给海控能源接受辅导人员,以便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自学。
(2)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机构和中介机构与公司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公司出现的具体问题,辅导机构采取了个别答疑等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3)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中介机构、公司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辅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公司保持沟通并讨论解决。
(4)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
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辅导机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以解决。
(5)督促整改
在确定整改方案后,长江保荐提出整改目标,要求公司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方案,并通过现场指导、电话指导等方式,结合辅导工作,督促公司完成整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期辅导期内,公司与辅导机构签署的《辅导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得到了严格执行,辅导机构及辅导对象均按辅导计划及方案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根据《管理办法》、《辅导监管规定》和《辅导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期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督促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确保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辅导对象及接受辅导人员了解板块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
(2)督促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接受辅导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理了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4)督促公司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并持续运行。
(5)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持续对海控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口碑声誉情况进行关注,通过网上信息检索等方式对上述主体的口碑声誉进行了核查,未发现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间存在重大敏感事项、
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等负面情况或其他导致口碑声誉受损的
事项或情形。
长江保荐认真制定并严格实施辅导计划,履行了辅导义务,督促公司进行规范运作,对公司提出的有关问题都做出了解答,对公司提出了整改建议并督促实施。辅导对象高度重视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积极的态度参与、配合辅导机构的工作,根据要求为辅导工作小组提供有关公司治理结构、财务、法律、业务运营的材料,协调和配合辅导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走访和访谈,认真落实辅导机构提出的整改建议。
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