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3041 证券简称:网信安全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武汉网信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利润分配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五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制定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
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条 利润分配应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
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公司的实际股本为准。如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 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
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在当年盈利、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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