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30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5-029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 9 号翰都国际 2 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董翠光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治理情况等,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上披露的《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公 告编号:2025-026)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要 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并依法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基于对 2024 年度整
体运营情况的总结,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基于
对 2025 年度经营情况的未来计划,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一、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说明如下: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应当现金
分红的条件,暂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对公司利润 分配做了约定,内容如下:
公司当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盈利,且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
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 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或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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