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01
证券代码: 833018 证券简称:海清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清源”或“公司”)于 2016年 8月 1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1)。经事后审查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报告中第二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之第(一)项;第三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六条: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其条款中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更正前: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落实《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公司于 2016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6-032 号公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后,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 管理和监督,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因《募集资产管理制度》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即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现更正如下。
更正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尚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
护投资者的利益、落实《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公司于 2016年 8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16-032 号公告)。今后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用途、 管理和监督,将严格
按照规定执行。
二、更正前: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只发生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主要从事反渗透膜片及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水处理工程施工等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的借款及支付原材料采购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度 备注
归还借款:13,731,232.87
补充流动资金 16,440,000.00 购买材料:2,708,372.13
财务费用:395.00
更正后: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只发生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主要从事反渗透膜片及元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水处理工程施工等业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的借款、支付原材料采购款、付工资、付运费、付参展费等。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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