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3-2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
主办券商
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二〇一六年二月
1
释义
本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股票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指行)》
《信息披露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票发行方案》 指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
《验资报告》 指 验字(2016)D-0003号验资报告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公司、海清源 指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证券、主办券商 指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办券商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2
目录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4
二、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4
三、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5
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5
五、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7
六、关于发行定价方式、定价过程是否公正、公平,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的意见......8
七、主办券商关于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说明......10
八、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10
九、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意见......10
十、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意见......11
十一、股票认购对象及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的意见11十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中是否存在持股平台的意见...........................................................11
十三、海清源本次股票发行的询价程序的合法合规性......12
十四、主办券商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12
3
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为12名,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12名;公司本次发行后股东为17名,其中包括自然人股东17名。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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