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3-21 16:59:17 股吧网页版
海清源:股票发行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21

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C座40-3四-五层 邮编:100027

法律意见书

F4-5,C40-3,BUILDING40,XINGFUERCUN,CHAOYANGDISTRICT,BEIJING,

100027,PRC

电话/TEL:(8610)50867666传真/FAX:(8610)50867998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合法合规之

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发字[2016]第0008号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录

目录......2

释义......3

引言......4

一、本所及承办签字律师简介......4

二、本所律师声明和承诺......5

正文......6

一、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6

二、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7

三、 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其投资者适当性......7

四、 关于本次发行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核查......9

五、 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的核查......9

六、 本次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9

七、 本次发行询价过程的合法合规性......10

八、 本次发行过程及结果的合法合规性......10

九、 本次发行相关合同的合法合规性......11

十、 本次发行对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11

十一、 关于股票认购对象及公司现有股东中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

募投资基金,及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的核查......12

十二、 结论性意见......12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简称 - 含义

海清源 指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

《发行业务细则》 指

(试行)》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监管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指

细则(试行)》

《唐山海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合

《股份认购合同》 指

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海清源科技股

《法律意见书》 指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合法合规之法律意见

书》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