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5
公告编号:2024-003
证券代码:833016 证券简称:希尔传媒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概况
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粤2071民初701号传票,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案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公司在交通银行珠海夏湾支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申请保全限额6,199,149.47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被冻结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夏湾支行,账号:444000921018010122591,被冻结金额6,199,149.47元。
本案将于2024年3月8日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开庭审理。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 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
原告广东声屏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起点广告有限公司的诉讼,并将公司以及珠海锐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案件标的金额为6,199,149.47元,原告同时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三、 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账户被冻结,可能给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3
2、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目前未对公司财务基本账户支付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传票》
2、《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3、《民事起诉状》
4、公司账户查询截图
广东希尔文化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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