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07
公告编号:2023-014
证券代码:832996 证券简称:民生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苏州开元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9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8 月 4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7 月 5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胡卫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14
胡卫林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证券代码:002652)(以下简称“扬子新材”)作为第二大股东、时任总经理期间,扬子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实如下:
一、关联关系情况
涉案期间,胡卫林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持股分别为 16.4%、16.4%、12.3%,曾任扬子新材总经理。通过股权代持,胡卫林持有苏州市开元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金属”)95%股份,为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等规定,胡卫林是扬子新材的关联自然人,开元金属是扬子新材的关联法人。
二、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 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018 年至 2020 年期间,时任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总经理胡卫林利用开
元金属、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海丰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天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等,通过超额支付预付款等形式占用扬子新材及其控股子公司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新永丰钢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永丰”)资金,从事关联交易。其中,2018 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 197,647,286.05元,2019 年年末占用余额约为 363,311,398.12 元。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 2018年、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2. 关联采购事项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
2020 年,扬子新材及其子公司新永丰与开元金属发生关联交易约为70,058,336.35 元,约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1.8%。上述信息未按规定在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条等规定,扬子新材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关联交易情况。扬子新材在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未披露该事项,该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扬子新材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编号:2023-014
2020 年,扬子新材将子公司新永丰生产的镀锌卷销售给开元金属等公司,然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销售回扬子新材,形成交易闭环,虚增营业收入。2020年扬子新材虚增营业收入约为 137,102,101.67 元,约占 2020 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的 11%。
胡卫林作为扬子新材第二大股东、时任总经理,组织、实施了前述违法行为,签字确认扬子新材 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对扬子新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报告线索、配合调查、积极整改等情况,依据 2019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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