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
占激励计 占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划拟授出 公告日股本
数量(万份) 权益总量 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李飞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0.00% 0.11%
唐梦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3.00 3.00% 0.03%
会秘书
王玲玲 董事 1.40 1.40% 0.02%
兰小宾 副总经理 1.00 1.00% 0.01%
其他激励对象(83 人) 64.60 64.60% 0.73%
首次授予合计 80.00 80.00% 0.90%
预留权益 20.00 20.00% 0.23%
合计 100.00 100.00% 1.13%
注:
1、上述其他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核心员工,其中 3 名核心员工已经公司 2015 年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定为公司核心员工;其余 80 人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00%。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
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5、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李飞 唐梦华 王玲玲 兰小宾 俞正洋
张晓波 王建 郝丽园 王妍 徐小敏
赵文 李文龙 汤雅洁 桑帅 王浩
宋青 沈奕燃 唐申 方螣螣 姜晓雯
王佳静 刘培基 陈梦丽 余进 马文军
吴林瑾 张鸣 王敏 林思思 李佳灵
黄舒婷 徐淼 俞雯 李森 张婷婷
杜玉书 王亚冬 赵莉 廖丹 杨海龙
陈星 荆晓斌 李震 何奇科 崔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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