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2982 证券简称:锦波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0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或风险低理财产品等)。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或风险低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 委托理财期限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此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拟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增加股东回报。五、 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山西锦波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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