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证券代码:832978 证券简称:开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8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开特工业园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海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基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评估。
董事会认为当前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郑海法、李元志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1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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