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特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开特股份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综合授信额度 12,000万元,该综合授信以公司自有的座落于武汉市汉南经济开发区兴四路的土地、房产作抵押;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3,000 万元,子公司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500 万元,该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500 万元,该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子公司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备用额度 3,000 万元,公司和子公司存在资金使用需求时再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提出申请。
公司2025年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该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和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总共不超过 8,000 万元。
公司2025年拟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由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 2025 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 2025 年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子公司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1,000 万元,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授信额度 3,000 万元,该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子公司武汉奥泽电子有限公司、艾圣特传感系统(武汉)有限公司、开特电子云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总额为 3.8 亿元,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相关银行实际签定的借款协议金额为准。在上述信用额度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押,具体责任期间、授信形式、用途等以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内容。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开特汽车电子电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东升 宋德华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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