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32972 证券简称:中能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能股份)董事会及管理层依法履职,规范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省中能控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的部分事项决定权授予董事长、经理办公会、经理等被授权人。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董事会可将法定职权外的部分《公司章程》规定职权进行授权;凡属董事会法定职权的,不得授权董事长、经理办公会、经理等被授权人行使。
公告编号:2025-037
(二)董事会应逐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的年度预算(计划)管理制度,预算外的重大事项决策应经公司董事会决定。
(三)被授权人以年度为周期,将董事会授权事项和决策事项执行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书面汇报。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事项包括:
(一)一定金额内的交易类事项;
(二)一定额度内的银行授信事项;
(三)其他列明的授权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对授权采取“制度+清单”的管理模式,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性的同时,通过清单的动态调整,提高决策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一)授权清单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的部分权限,董事长可以按照公司相关授权管理办法,授权经理办公会或经理行使。
(三)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董事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清单内容进行调整和细化;当拟调整清单内容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的权限;董事长、经理办公会、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或部分收回已经授予的权限。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清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调整:
(一)对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权限清单调整,由相关人员提出意见,经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调整后的权限清单报董事会备案。
(二)对于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权限清单调整,由相关人员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 被授权人依据授权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履行公司党委前置审核程序。涉及公司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相关意见或建议。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内,有权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及其他文件,依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责。
公告编号:2025-037
董事长可以依法授权他人代为签署合同及其他文件。
第九条 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负责人,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依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责。经理通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协调、检查和督促各部门的生产经营和改革、管理工作。
第十条 企业重大决策需要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的,由公司按照相关权限与程序(包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 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因不正确行使授权事项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重不利影响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当授权决策事项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严重偏离该事项决策预期效果时,被授权人有责任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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