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性意见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司通”、“公司”)于 2015年 8 月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简称“卡司通”,证券代码“832971”。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主办券商”)担任卡司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持续督导工作的主办券商。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卡司通拟通过集合竞价方式,
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2025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首创证券对卡司通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股份回购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一)公司股票挂牌时间已满 12 个月
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 2015年 8 月 6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据此,截至本意见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二)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产总额为 61,666.94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5,639.59 万元;负债总额为 32,039.77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185.19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96%(合并)。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
资金约分别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的 3.24%、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的 6.85%。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57,934.49 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余额为 2,829.53 万元;负债总额为 30,842.45 万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676.44 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3.24%(合并)。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 2,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
回购资金约分别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的 3.45%、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 7.50%。
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2,524.45 万元,公司资金可覆
盖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综上,本次回购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卡司通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方式符合规定
经核查,公司目前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本次回购拟采用集合竞价方式面向全体股东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 2.04 元,公司股票存在收盘价,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截至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之日,挂牌公司股票无收盘价的,不得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的规定,符合《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挂牌公司实施竞价或做市方式回购应当面向公司全体股东,不得采用大宗交易、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合理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回购规模、回购资金安排和回购实施期限安排如下:
1、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00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方案前 60 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存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为 2.04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 200%。
2、回购规模及回购资金安排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2,500,000 股,不超过 5,0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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