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收到股东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要求公开征集委托投票的函》电子函件(纸质版盖章函件截至本公告发出前尚未收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15553011,自2015年3月起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截止至本公告发布日共持有公司10,287,800股,持股比例14.19%。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如下:征集人认为,相关议案对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关注及当前公司运营情况有失考虑,应当审慎评估摘牌决策,以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相关权益。公司公告披露,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考虑,但实际上并未清晰地向股东呈现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也未详细披露公司摘牌与战略发展规划之间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并且摘牌很可能会对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摘牌决策可能过于草率,没有充分考虑到对股东权益的维护以及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因此,征集人拟对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全部议案投反对票。征集人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
(二) 征集人声明
股东(元聚变(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 征集投票权议案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 2025 年 1 月 7 日披露的《卡司通 832971:关于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5-006]。
(二) 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考虑,同时结合当前行业市场环境,为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提高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2)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和已参加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
关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本次终止挂牌的申请资料;
2)起草、批准、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公司申请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文件和协议;
3)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作出相关安排;
4)公司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
5)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 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止 2025 年 1 月 2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5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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