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97
证券代码:832971 证券简称:卡司通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9 月 5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9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4 年 10 月 28 日本案已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慧平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绥化市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客户
公告编号:2024-097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8 月 11 日,原告和被告签订《2020 年恒大智慧社区展厅制作及设备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展厅制作及设备安装服务,合同包干
总价款为 430000 元,质量保修期为 1 年。原告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被告于 2021
年 3 月 1 日验收合格,被告应支付合同款共计 408500 元。质量保修期于 2022
年3月1日已到期,被告应支付质保金21500元。被告至今尚欠付款项共计330000元。
被告至今未足额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约定被告逾期支付款项应支付不超过合同总额 2%的违约金 8600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付清欠款 3300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8600 元(430000 元*2%)。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绥化市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款项 330,000 元,并支付违约金 8600 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379 元,减半收取计 3190 元,由绥化市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负担。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绥化市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款项 330,000 元,并支付违约金 8600 元。
公告编号:2024-097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6379 元,减半收取计 3190 元,由绥化市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负担。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除上述案件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仍存在如下诉讼进展情况:
案件
(一)(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卡司通展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屈慧平
(二)(被告)基本信息:
被告姓名或名称:太原市俊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赵瑞云
(三)基本案情:
案号:(2024)晋 0108 民初 5625 号
2021 年 2 月 5 日,原被告签订《太原恒大御景湾项目智慧社区展厅制作包
装(活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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