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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8 19:19:58 股吧网页版
东海证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公司”)的参股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基金”)因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向东海证券申请借款。为支持东海基金业务发展,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拟向其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 36 个月,从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计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东海基金实际情况将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延长 24 个
月。其中,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因素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原则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具体详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5 楼

公告编号:2025-014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号 3 幢 360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4,803,118 元

主营业务: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无

关联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相关规定,东海基金为公司关联法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支持东海基金经营发展提供的借款,借款利率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因素确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不良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因素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原则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东海基金提供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 36 个月,从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之日起计算。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可根据东海基金实际情况将上述借款额度有效期延长 24 个月。其中,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结合市场因素确定,符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原则且不低于公司的综合债务融资成本水平。东海基金可以在借款协议有效期内分期借入,可提前还款,并按实际借款余

公告编号:2025-014

额进行管理。具体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本次向东海基金提供借款,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以进一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东海基金提供借款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做出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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