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2970 证券简称:东海证券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有关规定,作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根据法律法规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 2025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经营情况,本年度拟不进行股利分配,期末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7
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2025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5 万元。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报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1.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对 2024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计。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审议<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审查报告》
1.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审议公司董事长 2024 年度薪酬事项。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长薪酬的审查报告》。
六、《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变动薪酬分配的议案》
1.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审议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变动薪酬分配方案。
2.该议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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