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2952 证券简称:文山坤七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2025 年 12 月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章程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6007098936430】。
第三条 公司名称: 云南文山坤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盘龙乡砚西公路 4
公里处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20 万元, 等额划分为 3020 万股。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投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不得成为其他营利性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传承、推广中医药饮食文化,普及中草药材和中医药学相关知识为宗旨,发挥对“文山三七”为代表的中草药材钻研的丰富经验,以服务大众,创造健康为目标的经营理念,秉承
匠人精神,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和品牌。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
生产;工业大麻加工;工业大麻种植;药品进出口;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食品销售;药品批发;农作物种子进出口;药用辅料销售;甘草、麻黄草收购;药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粮食收购;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食用农产品零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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