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937 证券简称:宏达印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广东宏达印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共性调整如下:
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东宏达印业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广东宏达印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广东省
第三条 公司在广东省汕头市工商 汕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500X175620776。
第四条 公司名称及住所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
公司名称:广东宏达印业股份有限 莲下镇鸿利工业区,邮政编码:515800。公司。
公司住所: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鸿
利工业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财务负责人。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 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 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符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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