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2924 证券简称:明石创新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项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法律、行政法规” 全文“法律法规”
全文“种类” 全文“类别”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全文“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 全文“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
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 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增加‘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章程与法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本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
准。 规定为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称“公司”)。
公司由原明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明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明石创 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明石创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变更的 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方式发起设立,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 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1101087187164382。经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同意,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7 月 22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明石创新技术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明石创新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名称:明石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Bright新技术集团,集团简称:明石创新集 Stone Innovation Technology Group
团)。 Co.,LTD 。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总经理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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