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2902 证券简称:花木易购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控制投资方向与投资规模,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花木易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投资收益分配来增加财富,或者为谋求其他利益,将货币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让渡给其他单位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行为,包括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管理,包括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行为的审查、上报、批准,以及对投资项目经营和投资效果的监管。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审批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权限如下:
公告编号:2025-030
(一)董事会对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或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重大投资项目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审批。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或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重大债权债务等公司资产的运用,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经理层负责调研、论证,由董事会通过决议做出决定。
(三)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其余资产运用决策,在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的情况下,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并在最近一次董事会上通报备案。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审批的基本原则是: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
(3)经济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资目的;
(4)有规避风险的预案;
(5)与公司投资能力相适应;
(6)上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第七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预计投资利润率应不低于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第三章 对外投资方向及规范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方向是:
(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
(2)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开发项目,如自己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项目等;
(3)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上下游项目。
第九条 公司对下列投资项目进行严格限制:
(1)与公司主营业务关系不显著、不密切的加工、贸易、服务项目;
(2)进入壁垒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
公告编号:2025-030
(3)不具竞争优势的项目;
(4)其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第十条 对外投资项目要按现代企业制度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对外投资项目一般要处于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对于其它投资项目,可以采取控股或参股方式。
第十一条 对外投资必须签订合同、协议,明确投资和被投资主体、投资方式、投资金额及比例、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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