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6 16:16:10 股吧网页版
天地人: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888 证券简称:天地人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2.3《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 称“《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适用 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 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简 称“《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天地人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制度适用 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
7.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股东会审议前款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条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该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对于被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或提供资料不充分的,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1. 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资料,骗取公司担保的;

2. 前一会计年度亏损的,但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3. 被担保单位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
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4. 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5. 相关法规规定的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的受理及审核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申请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受理,被担保人应当至少提
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担保申请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 担保的主债务情况说明;

3. 担保类型及担保期限;

4. 担保协议的主要条款;

5. 被担保人对于担保债务的还款计划及来源的说明;

6. 反担保方案。

附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