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为智能”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慧为智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9 月 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3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22 号)批准,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0 元/股,初始发行规模 1,596.00 万股,行
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34.0659 万股,合计发行 1,630.065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405,272.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2,452,239.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 大华验字[2022]000759 号、大华验字[2022]000910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的议案》,建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75776285379 1,423,892.4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龙珠支行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350877109991 -
技股份有限公司 圳生态园支行
深圳市新无界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405292102882 -
有限公司 圳生态园支行
慧为智能科技(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755968224010601 1,161,564.39
门)有限公司 圳生态园支行
合 计 2,585,456.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1 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755935087710999于2024年8月20日注销并公告。
2 募集资金账户招商银行深圳生态园支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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