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1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 人
2024 年度,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 6,340.74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3,434.7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 家。2024 年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谦、龚丽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邱俊洲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12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
计程序,能够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工作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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