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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0:58:05 股吧网页版
慧为智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年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担保管理、财务报告、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存货管理、销售业务、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及内部控制基本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建立了较为规范的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依法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①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交易事项、公司资本变动、任免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对建立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③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依《公司法》、《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管和检查,并就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设立了研发部、销售市场部、产品部、供应链管理部、品质部、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公司依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在部门内部设置各个岗位,避免职责交叉、缺失或过于集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2、人力资源

公司对人力资源的引进、管理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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