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2866 证券简称:博杰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博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博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全文 股东会
全文 半数以上 全文 过半数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
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或经
理担任。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打造全球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最可靠的应急系统;让旅程更安全,让 导向,客户为中心,质量为根本,倡导
生活更美好。 高科技,构建核心竞争力,努力打造可
持续发展的有价值的企业,回报社会、
员工、股东。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第二十五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
让。 让。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违反法律、行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章程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
有的本公司的股份。 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四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 第四十四条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
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 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
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当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一共六款 (七)公司股东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
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如 OA 系统)。
第六十四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 第六十四条 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况外,非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公公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司不得与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 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重要业务的管理交与该人负责的合同。 要业务的管理交与该人负责的合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
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
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
会决议通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
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
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