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5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3 号未来之光 7 栋 3 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李霜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559,6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6 人,董事赵晖因工作原因缺席;
公告编号:2025-079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改前: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修改后: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产生,总经理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次《公司章程》完成修订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届时公司将提交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单位进行工商变更。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2,559,61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公告编号:2025-079
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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