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75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由董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 事会聘任产生,总经理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 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告编号:2025-075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
偿。 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完成修订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届时公司将提交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单位进行工商变更。
三、备查文件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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