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9
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聘任王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5-073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暨更换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修改前: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修改后: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并由董事会聘任产生,总经理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本次《公司章程》完成修订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届时
公告编号:2025-073
公司将提交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单位进行工商变更。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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